对于 RF 产品认证,香港实施与中国不同的认证计划,并且没有与中国相互承认的规定。这是基于 1984 年英国和中国之间的协议,该协议于 1997 年生效,承诺 50 年中国将在除外交和国防事务之外的所有事务上保持高度自治。
在 2012 年 4 月 1 日通讯事务管理局 (CA) 成立之前,香港的规范由电讯管理局 (TA) 制定,该规范被称为 HKTA 规范。然而,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修订后的规范现在称为 HKCA 规范。可能尚未修订的文件仍可引用 HKTA,但被视为可接受。
香港的许多标准是自愿的,但根据使用的设备,可能需要获得买家、安装商、集成商或电信连接所有者的认证。
华通威以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规定的规格对设备进行测试和/或认证。获得 OFCA 的认可,其范围涵盖大多数低功率和蜂窝射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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