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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监发布关于延长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Time:2022-05-07 10:57:49    浏览数量:1755次   

江苏药监发布关于延长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5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二、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COVID-19)的药品,在我局职责范围内免征药品注册费。


三、上述免征注册费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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